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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院开通“12368短信平台”
http://www.sc-jc.net    发布时间:2012-10-25    来源:中国新闻网    点击次数:114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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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法院开通“12368短信平台”和“移动单体办案信息系统”

    10月24日电 在今天召开的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新闻发布会上,市高院公布了《上海法院服务和保障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若干意见》,《意见》对上海法院立足审判、妥善审理相关案件,加强法院文化建设、完善长效工作机制等提出了24条指导性意见。新闻发布会上还宣布上海法院即日起开通“12368短信平台”和“移动单体办案信息系统”。

    上海高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沈志先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上海市委九届十六次会议通过的《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以及全国大法官研讨班关于深入推进法院文化建设,努力促进人民法院工作科学发展的会议主题精神,上海高院成立了一个专门课题组开展调研,总结提炼各级法院的实践经验,听取各审判业务条线的意见建议,结合上海法院工作实际,制定了《上海法院服务和保障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若干意见》。

    《意见》明确了上海法院为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的指导思想、基本路径和基本原则。在指导思想上,《意见》要求全市法院必须做到“四个坚持”,即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三个至上”、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积极倡导“公正、包容、责任、诚信”的社会价值取向;强调“三个围绕”,即紧紧围绕加快推进上海“四个中心”建设的工作主题、“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工作主线和国际文化大都市建设的目标,倾力为文化改革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在基本路径上,《意见》提出了“两个结合点”,即以执法办案为立足点,依法妥善处理文化领域的各类矛盾纠纷;以法院文化建设为着力点,努力打造有利于提升队伍素质、审判质量和司法公信力的法院文化。在基本原则上,《意见》强调了“三项原则”,即尊重审判规律和尊重文化发展规律相结合,坚持依法裁判和服务大局相协调,坚持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的原则。

    《意见》分别就上海法院在刑事、知产、民事、商事、金融、行政、立案、执行工作中与文化建设相关联的工作领域,作出具体规定。在刑事审判中,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犯罪行为,保障公民合法文化权益,促进规范的文化市场秩序,积极参与虚拟社会管理,促进形成文明有序、理性健康的网络文化;在知产审判中,依法加强文化产业领域内的知识产权保护,推动文化创意产业快速发展,为加快推进智慧城市建设提供司法保障;在民商事审判中,妥善审理关系社会道德风尚的案件,加大对违背诚信行为的制裁力度,弘扬明礼、尚德、仁爱、孝悌、和谐等优秀传统文化;在金融审判中,既尊重和维护金融市场的既有规则,又要防范金融风险、树立合规意识,不断扩大金融审判的社会宣示效应与对金融市场的规范引导作用;在行政审判中,保障和规范文化市场管理行为,妥善处理文化产业建设等过程中发生的行政案件,促进文化事业和产业跨越式发展;在涉外案件的审理中,平等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国际文化交流,鼓励外商同中国企业在文化领域智力、人才、技术等方面开展合作;在立案工作中,健全案件受理机制,深化窗口建设,弘扬“和为贵”的优秀传统文化;在执行工作中,努力确保胜诉权益得到充分有效实现,依法加大对规避执行行为的惩治力度,让有履行能力但逃避执行的人付出更大经济成本和信用代价,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

    《意见》指出,要全面推进上海法院文化建设,充分认识法院文化与整个社会主义文化共生共融的内在特性,自觉主动地将法院文化建设纳入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整体中部署谋划和实践创新,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上海法院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完善法院文化建设理论体系和长效机制,推动法院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着重从五个方面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理念;切实加强法院文化阵地建设,深入探索符合上海法院工作特点和时代特征的法院文化建设新路子;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当好法治文化的维护者和传播者,引导人民群众依法有序表达诉求,倡导理性的诉讼文化,推动形成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完善司法公开工作制度,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努力做到以公开保公正,以公正促公信,在加强司法公信建设上取得新进展;着力打造适应服务和保障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要求的司法队伍,切实提升法院队伍文化素养,努力培养造就政治坚定、精通法律、德才兼备、锐意进取的法院人才队伍。

    沈志先副院长强调,上海法院将以《意见》的出台为契机,严格贯彻、深入落实《意见》规定的各项司法举措,不断提升、切实增强服务文化发展的司法能力,为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提供更强有力的司法保障,为把上海建设成为法治环境最好的地区之一,推进上海“四个中心”和国际文化大都市建设的目标作出应有贡献。

    在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上还宣布上海法院将在全市范围内开通“12368”短信平台和启用移动单体办案信息系统。这是上海法院贯彻落实“司法为民、司法公开、司法公正”的两项开创性工作举措,全市三级法院同时整体推进、多态应用的做法在全国法院系统尚为首家。

    沈志先副院长介绍,“12368”是可为当事人提供诉讼综合服务的短信平台。诉讼参与人立案时、具答辩状时、开庭后填写格式合意书(包括送达地址、手机号码、邮箱地址等并同意电子方式送达)签名后,可通过手机接收出庭通知书、送达回证、受理通知书、领取裁判文书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转换程序通知书等。诉讼参与人也可以很方便地对收到的信息进行回复,案件承办法官可通过本系统查看当事人回复的短信。上海法院“12368”短信平台具有送达公信力高、送达操作简便、送达成本低、送达效率高、送达安全性高五个方面的特点。上海法院短信平台采用了国家通信管理局批准的特殊公益号—12368,并在移动、联通、电信三家运营商都开通了12368短信通业务,确保诉讼参与人正确识别收到的短信是否真实可靠,同时在短信末尾附有发送人所属法院及姓名,让诉讼参与人知道短信来源。短信平台将常用的诉讼送达或通知事项制成了标准化的样式模板,送达文书的样式固定统一,文书自动生成,并附有自检功能,确保送达文书的准确性。通过短信送达的方式,不管诉讼参与人在哪里,只要其手机开机即可收到送达通知。上海高院出台了“12368”短信平台使用管理规定,配备专人对平台进行监督与管理,确保平台的信息安全。

    移动单体办案信息系统是上海法院用于强制执行、诉讼保全、调查取证、信访接待、巡回审判的标准化、信息化系统。它是对上海法院法庭庭审系统的延伸和补充,系统在上海法院全面部署完毕后,上海法院庭内外的一切司法活动都将被录音录像,都将可再现、可复查、可追溯、可复原,这些录音录像将按规定刻录光盘随卷归档保存。移动单体办案信息系统具有统一性、实时性、关联性、便捷性、安全性五个特点。全市法院采用相同的设备对庭外司法活动进行全过程的音视频采集,执法活动用语统一规范,采集的数据全市法院通用,并能在不同法院间实现依权限的相互调阅。系统启用时,法院本部可通过系统实时观看执法现场场景,并根据相应情况做出判断,对庭外司法活动进行干预和应急指挥。系统具有分级管理及授权认证功能,对采集的数据有保护,存储的数据不能被本机或未经授权的上位机主机删除和覆盖。编码视频流宜有防篡改、防非法复制等认证措施,以保证原始数据的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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